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实训)室学生守则

来源:南航公共实验教学部发布时间:2022-04-13点击:213


 1.实验(实训)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熟悉并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实验(实训)室良好环境,保证公共设施与人身财产安全。

 2.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通过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试,掌握各类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3.进入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4.保持实验(实训)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实验(实训)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打闹、喧哗,不得在实验室过夜。

 5.实验(实训)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实验(实训)时应按照培训规范进行实验(实训)操作,不得擅自离岗,要密切关注实验(实训)进展情况。

 7.实验(实训)中应严格按仪器设备使用规程操作。未按使用规程操作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任何人不得单独在实验(实训)室进行操作。严禁将实验(实训)室内任何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实训)室。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实验(实训)结束后,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关闭及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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