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实训)教师工作守则

来源:南航公共实验教学部发布时间:2022-04-13点击:213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教学,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技术水平。在工作中作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遵守教学纪律,教态稳重,热爱学生,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教育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4.治学严谨,严格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认真备课,有教案,课前作好充分准备,保证实验(实训)教学顺利进行。

5.授课方式合理,实验(实训)讲课重点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6.认真指导学生实验(实训),规范操作过程,耐心细致地辅导答疑,注重教与学的互动。

7.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能及时纠正学生操作中的问题和错误。

8.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并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及相关理论课教师。

9.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验(实训)操作流程。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安全手段灭火和救人,并及时报警。

10.实验(实训)教师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有义务对每位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并取消当次实验(实训)。未改正的今后禁止进入实验(实训)室。

11.教育学生实验(实训)完毕应整理好所用的器械、设备,有损坏的器械、设备应及时报修,养成严肃认真有始有终的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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