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学校4月2日召开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部署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教学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教学部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教学部、各中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制度落实,坚决守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实验室安全治理水平
教学部要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不断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课内教学和课外科创项目的安全审查过程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逐步构建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治理的信息化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三、严格隐患排查,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各中心、办公室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1.4月6日-4月11日 教学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相关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结合教学部实际制定《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4月11日-4月13日 组织各中心运行副主任、实验室负责人、教学部安全员召开部署动员会,各实验室负责人参考《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制定实验实训室“一室一表”并对所负责的实验实训区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教学部和各中心组织安全员对各实验实训区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教学部和办公室同时做好实验室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和安全检查等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工作材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3)4月14日-15教学部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自查及整改汇总,并撰写《公共实验教学部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学校国资处。
(4)4月14日-20日迎接学校安全检查。
附件 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公共实验教学部
2022年4月
附件
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任务分工 | 责任人 |
1 | 4月6日-4月11日 | 制定公共实验教学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党政联系会 |
2 | 4月11日 | 《公共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 运行保障办公室 |
3 | 4月11日-4月20日 | 1.制定“一室一表” 2.对照“一室一表”开展实验实训自查 3.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4.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 | 各实验室负责人 |
4 |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校后 | 1.对实训区组织拉网式检查 2.建立检查台账 | 各中心负责人、安全员、运行保障办公室 |
5 | 4月25日 | 1.撰写《公共实验教学部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并上交国资处 2.汇总安全隐患台账并上缴国资处 | 运行保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