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中心:
实验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践教学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有效提升实验实践教学质量,公共实验教学部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初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授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按既定的教学计划承担相应教学任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不得擅自增减学时。
若必须调停课的,须至少提前24小时按学校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做好后续教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课程授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要求及时提交学生成绩,不得无故拖延。
前往天目湖校区授课的教师应及时完成考勤打卡,进行晚间答疑的需提前按要求报备(每周至多1次答疑安排),以便学校统计发放相应授课补贴。
对违反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的,将采取通知整改、诫勉谈话等措施要求限期改正,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各任课教师应撰写所承担课程的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从2023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开始),需参加工程专业认证专业的相关课程需按要求出具单独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教学部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课程大纲和达成度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同时将聘请校院督导对新教学大纲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任课教师应根据《公共实验教学部教学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完成2022和2023年度各学期的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各教学中心负责审核确认。从本学期开始,所有教学归档资料应以数字化格式进行存档,并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完成。
进一步落实公共实验教学部课程组建设与管理工作,建议各课程组每学期开展1~3次教学研究活动,就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科创项目管理、竞赛组织等工作进行研讨、分享和交流。相关活动应按要求撰写活动总结,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实验教学部将根据课程组活动开展情况,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开设课程的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课表安排等课程信息均应使用智慧实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相关数据应在开课前一周准备完毕,并将作为年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
各中心实验室应根据课程内容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学校要求制订相应实验实践教学项目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在课程开设期间,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安全教育相关材料应及时提交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存档。
按学校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工作要求,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教学部将组织督导组采取现场巡查、随堂听课、飞天云课堂查课、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学期初主要对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教学效果等学风教风进行常规质量检查,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检查结果将与年终教学评优挂钩。
公共实验教学部
2023年9月7日